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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关于启动《无锡市地方临时储备粮食收购预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3 10:4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本地种粮农民利益,提高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省和无锡市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启动《无锡市地方临时储备粮收购预案》有关事项如下:

  一、收购品种和执行时间

  2022年地方临时储备收购的粮食为2022年生产的粳稻。

  收购执行时间为从2022年10月25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二、收购方式和收购库点

  有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江苏宜兴国家粮食储备库分库有限公司(下称“国储库”),作为地方临时储备收购的执行主体,面向我市区域内的种植农户进行收购。库点有:宜兴市鲸塘粮管所和宜兴市西渚粮管所有限公司。

  三、收购等级

  2022年我市临时储备粳稻收购等级为符合稻谷国标(GB1350-2009)中粳稻谷三等及以上;

  四、收购价格及质价办法

  2022年地方临时储备收购的到库价格,符合三等标准品粳稻的暂定为1.31~1.55元/斤(每天上午8:30前在市发改委网站公示),相邻等级之间等级价差0.02元/斤。粳稻收购质价办法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执行。后续如果收购市场价格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农发行宜兴市支行提出意见,及时提请市政府同意后调整指导价。

  三等以下的粳稻收购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另行决定。非标准品粮食收购执行标准和质价办法,按照稻谷国标(GB1350-2009)和(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执行。非标准粮收购价格,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农发行宜兴市支行,依据上级粮食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和《宜兴市超标粮处置办法》共同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联系方式: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储备科李云87981861

  投诉电话:13003398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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