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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阴市秋粮收购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03 10:1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保障我市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护本地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无锡市地方临时储备粮食收购意见》和《江阴市地方临时储备粮食收购预案》,经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农发行江阴市支行等有关部门会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2年全市秋粮收购工作要按照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准确把握秋粮收购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以“全规范收购,零有效投诉”为目标,牢牢守住不发生大面积“卖粮难”底线,力争做到秋粮收购“零投诉”,切实保障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二、收购安排

  (一)建立粮食分类处置机制,区分政策性粮食(含地方临时储备粮食和超标粮食)和经营性粮食分类进行收购,江阴白屈港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负责全市政策性粮食收购,其他粮食收购企业从事经营性市场化收购,合理布设政策性收购网点,满足当地农民售粮需要。各收购企业(库点)在显著位置张贴质价公告,公布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规定等内容。

  (二)根据《江阴市地方临时储备粮食收购预案》,自10月下旬正式开秤之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在江阴白屈港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本库、陆桥分库、西石桥分库、北国库点、长泾库点、文林西旸桥库点、桐岐库点、石庄库点设立政策性粮食收购点,主要面向江阴市当年生产的粳稻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粳稻收购任务。售粮农民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种粮大户还需提供承包合同复印件或村级以上证明,并准确留存联系电话。

  (三)政策性粮食严格执行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以及国家相关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尤其是提高铅、镉、黄曲霉毒素B1等必检项目的快速检验能力,发现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食品安全指标的粳稻,按照《无锡市超标粮食处置实施细则》和《江阴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收购和处置。

  (四)广泛调研制定江阴白屈港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收购地方临时储备粮食执行政府指导价,三等标准品粳稻到库指导价1.35元/斤,相邻等级之间的等级价差0.02元/斤;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等外粮稻谷收购价1.1元/斤;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超标粮稻谷收购价1元/斤(见附件);遇有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江阴市支行提出意见,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及时调整指导价。其他粮食收购企业市场化收购的自营商品粮自主定价。

  三、处置安排

  (一)收购入库结束后,由市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牵头及时对收购入库的地方临时储备粮食品种、数量、质量和食品安全情况进行验收。其中质量和食品卫生等指标符合地方储备粮要求的,验收合格当月转作地方储备粮,集并移库至白屈港本库或分库,验收后不符合地方储备粮入库标准的,由江阴白屈港储备库有限公司研究制定方案并提出申请,经江阴地方储备粮油收购轮换定价小组在线协商,及时依托第三方粮食网上交易平台公开竞价销售轮出。

  (二)入库验收后,由市发改委与江阴白屈港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签订地方临时储备粮食承储保管合同,对入库品种、数量、质量等内容以及保管、出库责任等列明合同条款作出要求,保管期限自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发生时间起算,保管费结算标准参照地储粮。

  (三)政策性粮食收储所涉及的费用、补贴和各项标准,根据《江阴市地方临时储备粮食收购预案》执行,预案中未明确的,参照地储粮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本次秋粮收购适逢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要时刻,思想上务必要高度重视,要随时关注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秋粮收购、储备轮换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要随时关注秋粮收购过程中的粮农反馈和社会舆情,把秋粮收购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实、抓好。

  (二)认真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形势。国家加大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基本确立,要结合江阴实际,认真分析、研判粮食产销形势,准确把握市场化收购为主体的导向,积极做好应对。目前执行的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粮食质量等级要求为国标三等及以上,四等及以下的粮食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更加注重“优质优价”。面临这些情况,各收储企业要积极引导农户科学种粮、理性售粮,做好收购宣传,引导市场化收购,最大限度增加农户售粮收入,维护江阴粮食市场稳定。

  (三)强化服务保障,加强政策宣传。要着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多形式、多渠道解读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让农民卖“明白粮”。今年我市秋粮收购继续启动地方临储收购,要做好政策性收购的宣传,督促各收购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售粮环境,完善服务措施,细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早开门、晚收称,延长收购时间、网上预约收购,大力推广“满意苏粮APP”手机应用,收购库点公布12325等举报电话、业务咨询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全力打通服务售粮最后一公里,让农民卖“舒心粮”。做好收购现场防疫措施保护,依托各库点种粮大户微信群及时发布收购情况信息,引导粮农错峰卖粮,避免人员聚集,让农民卖“安全粮”。实现疫情防控和农民安全满意售粮双赢。

  (四)严格执行政策,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粮食收购“阳光操作”,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收购程序和行为规范。加强联合检查和执法力度,及时受理和处理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打白条等相关举报、投诉,严格禁止损害农民利益、扰乱收购市场秩序等行为,严防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切实维护秋粮收购市场秩序。重视加强秋粮收购安全管理,全面排查解决仓储设施、熏蒸药剂以及防汛、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把安全生产工作和收购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收购。

  (五)把握收购进度,落实报送机制。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各级要求,及时做好收购进度、价格信息和市场动态的上报工作。秋粮收购开始后,启动周报制度;收购进入高峰期时,启动日报制度;市发改委及时做好收购进度把握、数据汇总,相关信息与市财政局、农发行江阴市支行共享,定期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附件:2022年晚粳稻收购质价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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