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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8-02 16:09    来源: 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29/2021-00051
发文日期
2021-08-02
公开日期
2021-08-02
文件编号
锡粮法〔2021〕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粮食、盐业、烟草--粮食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粮食,法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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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1年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经发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区各基层单位:

  现将《2021年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2021年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共无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无锡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锡依法〔2021〕2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提出2021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法规体系建设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工作流程,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和立法后评估工作。(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

  2.开展应急物资立法调研。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锡政办发〔2021〕8号)精神,开展应急物资立法调研项目。通过开展立法调研,摸清当前应急物资管理的基本情况,理清当前工作所存的难点、堵点,同时充分吸收外地已成熟的经验、做法,为《无锡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制订提供参考,确保立法工作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责任处室:立法调研领导小组)

  3.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对涉及粮食流通的现行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与《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不相符的内容要列入修订或废止计划并报市有关单位,待批准后进行清理,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制定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切实提高《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执行效率。(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及基层单位)

  4.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政府规章草案及其说明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制定规范性文件,应通过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公众、行政相对人、行业协会和专家的意见。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法律保护群体权益、行业利益的,需专门征求有关群体、组织、行业协会的意见。(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及基层单位)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5.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及相关改革精神,及时梳理和调整行政权责清单,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的事项调整和衔接工作。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做好系统内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粮食储备处)

  6.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已经取消的粮食收购许可事项工作指导,确保监管有效衔接。统筹制定全市监管计划任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有效结合。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和粮食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责任处室:监督检查处、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

  7.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贯彻《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不见面办理”制度,创新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措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政企沟通,调查了解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制定涉企政策制度的重要切入点。推广满意苏粮APP、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等服务应用。(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

  8. 落实安全环保责任。落实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逐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响应处置工作机制。强化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责任处室:安全仓储与科技处、物资储备处、办公室、基层单位)

  9.依法常态化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照“三定方案”职责,进一步强化粮食应急供应、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物资储备等相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应急保障水平。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责任处室:粮食储备处、物资储备处、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0.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促进决策程序启动和运行规范化。(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11.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公布程序执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决策事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存在较大分歧的,依法召开听证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开展论证。重大决策、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实现全覆盖。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决策承办处室应当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办公室、决策承办处室)

  12.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全系统实行法律顾问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依法办事行为,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支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疑难问题及涉法涉诉问题处置等工作。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通过统一招标的方式择优聘请法律顾问,切实加强对聘用法律顾问的管理。(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意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梳理制定粮食流通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目录清单,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和《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将其纳入相关培训的重要内容。(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

  14.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推动实行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三项制度”。加强“互联网+监管”,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探索推行储备粮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手段,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难题。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手段。(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5.继续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回应各类信息公开诉求,做好答复工作。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推进政务数据共享。(责任处室:办公室、机关处室)

  16.全面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和司法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配合做好巡视巡察、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依法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各类咨询投诉举报。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核查处理制度,对信访举报、舆情反映、局长信箱等渠道收到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置回复,防范化解舆情风险。(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

  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7.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切实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

  18. 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抓住“关键少数”, 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法治专题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围绕中心工作,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和物资管理有关法规规章等宣传贯彻为重点,不断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

  19.制定学法计划。启动“八五”普法。加强《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以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全年党委中心组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不少于2次。全系统法治教育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利用三个条例实施周年宣传并结合世界粮食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粮食科技周等重要节点,通过创新开展“走进阳光粮仓—反浪费、保粮安”教育体验活动、爱粮节粮志愿活动等主题宣传活动,进行粮食安全、物资储备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根据无锡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定我局贯彻落实具体措施。(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相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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