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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8 10:49    来源: 锡粮〔2021〕8号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29/2021-00001
发文日期
2021-01-26
公开日期
2021-01-28
文件编号
锡粮〔2021〕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锡粮〔2021〕8号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粮食、盐业、烟草--粮食
体裁
报告
关键词
粮食,报告,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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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2020年,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局“提质争先年”活动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保障疫情防控,深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排头兵作出了贡献。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突出法规体系建设。为加强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六保”任务,修改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无锡市市级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废旧立新制定而成《无锡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办法》,自2021年1月18日起施行。最新修改的《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由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要求,我局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财政、卫健、公安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无锡市超标粮食处置实施细则》,以增强超标粮食处置的可操作性,该《细则》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2、突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报告制度,对本系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审议。按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标。对本系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将相关信息录入江苏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

  3、突出公众参与制度建设。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之外,政府规章草案及其说明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制定《无锡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办法》和《无锡市超标粮食处置实施细则》时,我局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征求了意见。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完善行政权力清单。根据《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苏编办发〔2020〕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废改立情况及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市编办会同市司法局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作了动态调整。我局参与了该项工作,完善了相关内容。目前共有行政权力59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57项(包括市设权力5项)、行政强制1项(市设)。我局向全社会公布了该清单,并实现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

  2、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助力抗疫。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全面落实《苏政“50条”》,为全市提供了迅速、高效的办事绿色通道,有力支援了抗疫期间全市粮食和物资保障工作。二是推进“一张网”建设。以迎接营商环境测评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做好事项认领及办事指南维护,对粮食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审核流程等进行了重新梳理,行政审批承诺期限由原来的15天降至1天。三是有效提升办事效率。积极配合市大数据局做好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归集工作,上报相关数据,及时启用电子印章,组织电子证照入库,有效提升了项目办理的即办率、不见面率。

  3、推进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根据锡协调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全市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 我局共有省级事项9项,市设权力监管事项6项。目前,编制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达100%,监管行为覆盖率达100%。同时,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获得新突破。9月4日,市局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双随机”监管,取得了良好效果。据统计,全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数6个、执法检查人员数37人、检查对象库主体数98家、全年制定计划数5个、全年抽取主体数26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了重大决策目标目录、标准。完善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妥善存档,全年印发党委会纪要31期,行政办公会议纪要12期。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进一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涉及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进行沟通协商,听取意见建议。在接收抗疫物资捐赠时主动与红十字会沟通,听取相关工作建议。在制定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应急保障服务中心项目方案时,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建议,市级地方储备粮油在网上竞价采购中邀请市粮食行业协会参加商讨,以提高定价的科学性。

  3、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继续聘请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为全局法律顾问,为局机关和局直属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全系统实行法律顾问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依法办事行为,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一年来,局法律顾问在抗疫物资合同签定、国储库信息大楼产权关系梳理、野花园97号地块16户职工住宅拆迁等法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律师已成为为粮食系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力量。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6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证换证考试,均获通过,平均分95分以上。我局现有持证人员37名,其中持有行政执法证的29名,行政执法监督证8名。

  2、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对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查找不足和短板,有针对性地整改完善,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水平。“三项制度”检查组对我局“三项制度”的执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局的相关资料台账被推荐为范本。

  3、严格抓好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年内开展了3大类6项重点检查。一是加强政府储备监督检查。三季度,联合市农发行,对全市29万多吨地方储备粮进行了全面普查,所查粮食粮情正常。年内分别开展了省内首次储备食用物资和防疫物资检查,摸清了家底。二是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夏秋两季收购期间,我局分别会同市场监管、苏州局、农发行和中储粮苏州库等部门和单位开展了不同类型的联合检查。组织对库存粮食开展质量安全排查,共涉及各类政策性粮食26万吨,入库质量法定检测覆盖率达100%。发文要求市(县)区局加强辖区企业出库监管,同时督促企业履行好出库主体责任,杜绝不合格粮流入口粮市场。三是加强涉粮问题整改落实。共排查出2019年大清查以来我市主要涉粮问题38个,将相关整改要求下发至各市(县)区局,并开展现场复查,目前所有问题已整改完毕。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推动行政调解。一是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以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领导。二是根据《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苏政办发〔2019〕28号),制定了《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调解工作规则》,规范了全局的行政调解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将行政调解作为有效化解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手段。

  2、依法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相关知识,确保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率不低于90%;做好江苏省行政复议、应诉办案统计系统的数据维护工作;妥善处理陶秋生行政复议的后续事宜;顺利完成野花园97号地块16户职工住宅拆迁工作。

  (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落实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局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全市依法治市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局行政办公会议审议了《2020年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无锡市超标粮食处置实施细则》等。组织开展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活动。成立局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法治建设联络员。通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对行政处罚等薄弱环节进行了专门整改。

  2、落实普法责任制。我局围绕“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精心制订了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普法对象、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并将之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之中,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七五”普法终期验收中,及时上报自查报告,顺利通过考评。同时,建立了面向社会的以案释法制度。局法规处平时注重对系统内案例的分析,定期开展研究,找出典型性、规律性、苗头性问题并提出对策,并于每季度末向市法宣办报备,同时通过局网站进行发布,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普及。

  3、落实国家机关学法用法制度。一是抓宪法学习。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参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活动,提高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二是抓《民法典》学习。邀请专家来局举办专题讲座,帮助广大干部职工加深对《民法典》的理解。讲座围绕《民法典》编纂历程、全7编的重点条文及新点、亮点,并结合各种贴合实际生活的案例进行了生动的讲解;为增强教育的生动性,我局还联合法律顾问单位制作了短视频,并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赛事;同时按照相关要求,旁听了1次庭审民事案件。三是抓涉粮法律法规学习。通过邀请省局分管领导来锡举办讲座等方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等最新的粮食法律法规,切实将法治要求贯穿到粮食收储、保供稳价、加强储备管理等各个领域。

  (七)积极开展工作创新

  为从根本上提升我市粮食仓储企业管理水平,我局在2020年下半年启动了仓储精益管理项目。该项目计划在江苏科技大学留日管理学博士的指导下,全面引进日本精益管理理念,通过2-3年努力,力争使我市走在全省“四个粮库”建设前列。该管理项目将围绕安全生产“一规定两守则”,突出法规宣传教育,推动全行业向着“精益求精,粮安无虞”的目标稳步迈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存在的不足。2020年本系统的行政处罚数仍旧为零,没有突破。

  2、原因分析。一是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2325平台上2020年无锡地区未有一起涉粮举报投诉,这说明我市两季收购实现了 “全规范、零投诉”工作目标。二是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粮食流通领域的行政执法重心也随之下移,一般性案件的行政执法权由所在地的市(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履行,市局仅负责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执行。三是近年来全省粮食系统率先推行了柔性执法。为此自2016年起,我局对发现的轻微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违法行为,在自由裁量的范围内采用了行政指导、行政警示等柔性执法方式。2020年,我局仅对1家企业开具了行政警示书。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部门职责依法履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监管,切实保障全市政策性粮食和政府储备物资的安全。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十章“积极发展社会民主政治”系列文章为契机,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将之作为指引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方针。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和省委办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本部门年度工作同步推进。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我局于11月初上报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材料,积极参与了我市迎接上级督察工作。

  四、下一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1、制定《无锡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根据机构改革转隶后我局新增的物资储备职能,抓紧制定无锡市物资储备管理相关办法,通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促进我市统一物资储备体系的建立。围绕实物储备、合同储备、能力储备、联动合作,提出收储、调拨、动用、轮换、回收、安全保障、监督检查、处罚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办法。2020年,我局已展开了相关研究工作,调研文章《规范物资储备管理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获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界第十一届学术大会征文三等奖。2021年,我局将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办法》制定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2、宣传《粮食安全保障法》。2020年12月2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上,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表示,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也列入2021年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提请审议。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有关粮食生产加工、储备流通等环节的节粮减损将在该法中作出具体规定。该法是我国粮食领域的最高上位法,其出台后对于依法治粮工作将产生深远影响,加大对该部法律的普及宣传将是粮食政策法规条线的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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