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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12 14:4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自6月12日起在江苏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的质价标准是什么?

    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三等标准品粮食的到库价。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粮食,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四等及以下的粮食实行市场化收购。国家公布的20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为1.12元/斤(国标三等),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斤0.02元掌握。三等标准品小麦指标:容重750g/l,不完善粒≤8%,杂质≤1%(其中矿物质≤0.5%),水分≤12.5%,符合GB2715及国家有关卫生质量要求。其中容重为定等指标,其余指标作为增扣量的依据。增扣量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

    2、最低收购价启动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预案》规定: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9月30日。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省级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并经中储粮集团公司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后,在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将及时停止预案实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也就是说“执行时间”不等于“启动收购时间”。

    3、委托收储库点设定原则?

    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综合考虑库点布局与农民售粮需要、收购量与仓容量、监管能力与库点数量相匹配等情况,统筹安排符合《预案》规定条件的收储库点,优先安排国有粮食企业。

    4、我市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有哪些?

    目前我市公布的第一批委托收储库点有16家,后续还将根据各地的库容等情况优化布设,详细名单可在省粮网查看。

委托收储库点名称

详细地址

拟利用完好空仓容(万吨)

16家

-

9.56

江苏江阴中谷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江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定山路3号

3.00

宜兴市红塔粮油管理所

高塍镇红塔街

0.30

宜兴市和桥粮库

和桥镇南新街

0.13

宜兴市新建镇粮油管理所

新建镇新建街

0.15

宜兴市芳桥镇粮油管理所

芳桥镇扶风街

0.15

宜兴市西渚镇粮油管理所(元上点)

西渚镇元上建设路

0.34

宜兴市鲸塘粮油管理所(鲸塘点)

鲸塘镇鲸塘街

0.67

宜兴市芳庄国家粮食储备库(徐舍点)

徐舍镇佘圩村

1.10

宜兴市闸口镇粮油管理所

和桥镇闸口楝树港

0.17

宜兴市官林镇粮油管理所

官林镇长安街

0.16

江苏宜兴国家粮食储备库分库有限公司

宜城街道宝鸡路

0.60

江苏宜兴国家粮食储备库分库有限公司杨巷粮库

杨巷镇南环路

1.10

宜兴市新庄镇粮油管理所(双木桥点)

新庄街道曹家村

1.16

宜兴市万石镇粮油管理所

万石镇港南路

0.23

宜兴市大浦镇粮油管理所

大浦南元街南组

0.15

宜兴市新庄镇粮油管理所(芳桥点)

芳桥镇芳堘路

0.15

 

    5、举报方式?

    收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可通过拨打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市政府12345热线、市投诉电话0510-81811522等方式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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