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6:2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公开信息年度报告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公布2019年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lswz.wu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无锡市市民中心199号6号楼二楼;邮编:214131;电话:81823935;传真:8182393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建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行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实施,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督促工作。二是根据新职能、新要求,制订了《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修订了《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的形式和时限,规范和细化了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方式和内容。三是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促进信息发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准确、及时反映本单位各项工作最新动态,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五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各处室上报的信息进行发布前的审查,报局领导审核再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发布。同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除局网站发布的信息外,还通过“无锡粮事”微信公众号、无锡日报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对申请公开的信息,稳妥处理,做到受理规范,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一年来,我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64条,发布文件6个,微信发布信息35条,收到公开申请1条。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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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4 |
|
规范性文件 |
26 |
3 |
3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3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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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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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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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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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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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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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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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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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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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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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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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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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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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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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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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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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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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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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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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认真细致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处室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信息公开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政策性解读类信息公开还不是很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法规,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二是要继续发挥好局网站、“无锡粮事”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的作用,不断充实、及时更新网上公开的内容,构建与市民群众互动的信息平台。三是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管理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